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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坦承身分(2 / 2)

这般不爱说话的他,这六年来,谁陪他说话?他又肯让谁说话给他听?

话到嘴边,她却怎么也问不出口。

都已经过去了,在她选择不跟他道别时,就注定了彼此天各一方。

用过膳后,马车又朝城郊外而去,然而绕了好大一圈却一无所获,眼看着天色渐暗,马车又回到城里,两人找了家客栈投宿。

常参坐在房内思索到底得上哪找冶铁场,虽说有线索,但不代表是有用的,而且明明是追查凶杀案,最后却查起了冶铁场,要外宿也没能跟儿子说一声,不知道他今天有没有乖乖的。

从儿子出生后,这还是头一回和儿子分隔两地,让她心里有些不踏实。

“湾娘。”

突听见赫商辰的唤声,她先是愣了下,回了神才起身开门,就见他递了个包袱过来。

“这是?”

“换洗衣物。”他淡声道,像是想到什么,又作了解释。“一套骑装,我想明日骑马去,可以快些。”

“行。”她也有些受不了马车,可以骑马自是最好。“多谢。”

“梳洗后再到我房里用晚膳。”

“咦?”

不等她反应,他就迳自走了。

常参看着他走进隔壁房,心想用膳在各自房里就行了,去他房里干么?这人是真不打算避嫌就是了!

呿了声,她回房等着伙计送来热水,简单梳洗过,换上他不知道哪买的骑装,她不禁想,难不成是他亲自到铺子里买的?粉桃花色……哇,这还是她头一回穿这种颜色,还真有些不习惯。

他到底在想什么?常参正想着到底要不要进他的房,是不是该离他远点时,他就亲自来请了。

常参直睇着他,心想,拒绝他也不是问题,只是……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

算了,不过就是吃顿饭,就跟以往一样罢了。

一进他的房,桌子上摆了好几道菜,都是她喜欢的,最重要的是……“酒?”

“店小二说这是通宁最负盛名的曲洋,不知道你尝过没有?”他眉眼不抬地问着,顺手给彼此都斟了酒。

常参微眯起眼,搞不懂他到底在盘算什么,照他这种说法,分明知道她是谁,偏又不说破……难不成真如她猜想,他喜欢的是男人的她,所以特地买了骑装让她换上,为了让他睹物思人?毕竟骑装就有些偏男装呀。

这人……真的是喜欢男人的?直到这一刻,常参才总算弄明白,他当初那句“心仪”,心仪的是男人的她。

一时间也厘不清自己是怎样的心境,反正五味杂陈极了。

“先吃点菜再喝。”他将酒杯移到她面前。

她心不在焉地应了声,余光瞥见他面前也摆了斟满酒的酒杯。“你……大人也喝酒吗?”

“偶尔。”

偶尔?就凭他一杯倒的本事,他也敢偶尔喝?

“明天还有要事在身,大人还是别喝得好。”他要是醉到不醒人事,明日什么事都不用干了。

“无妨。”

无妨个头!他是什么破酒量,她又不是没见识过!

算了,他想醉由着他,横竖她也不是他的谁,说了他也不见得会听。

带着几分自己都没察觉的赌气吃饭吃菜,她压根尝不出什么滋味,只觉得满嘴苦涩,拿起酒杯一口饮尽,霎时教她眯紧了双眼。

“烈吗?”

“烈。”烧得她喉头都有点痛,恐怕后劲也不弱,自从生了儿子她就少饮酒了,就算喝也是喝果酒居多,这种烈酒她还是别喝多。

正告诫自己,便见他拿起酒杯学她一口饮尽,动作快得她来不及阻止。

常参直睇着他,不禁想,好歹他也多吃点菜,至少可以醉得慢一点。

赫商辰搁下酒杯,神色自若地看着她一身粉桃色的骑装,彷佛透过她在追忆什么,冷然的眸闪过一丝痛楚。

“大人……头晕不晕?要不要去歇会?”她委婉地劝说着。

他缓缓敛下长睫,似有若无地点了下头,起身走向床,一头倒下。

“大人没事吧?”常参忙走过去查看。

赫商辰没吭声,闭着眼,就像常参记忆中初次饮酒时醉倒的模样。

站在床边看着他半晌,常参才一屁股坐在床畔,叨念着。“不会喝酒的人干么喝酒呢?唉,要你练练酒量,看来你一样是没练,既然没练,明知是烈酒,你还喝得这么狂,是存心折腾自己不成?”

她一直以为他是个永远都不变的人,然而时隔六年,面对他,她觉得既熟悉又陌生,是他又不是他。

“商辰,其实你早认出我了,可你为什么……什么都不说也不问?”她知道他是个心思藏得很深的人,但好歹他们曾经是无话不说的知己,何时却落得相看无语的地步了?让人不禁欷歔。

正忖着,一把力道突地将她拽住,她赶紧用双臂撑住自己的身体,一抬眼,就对上那双野亮的眸。

“我可以问吗?”

“你……你不是醉了吗?”她一杯下肚都觉得头有点晕了,更遑论他。

“你让我练酒量,我便照做;你说酒能解千愁,我便照做,可是酒根本不能解千愁……你不见了,我怎会快乐?”他低哑喃着,带着几分情怯,轻抚她右手虎口处的咬痕。

那是他留下的痕迹,是他给她的烙印,更是他们寻找彼此的记忆。

常参傻愣地微张着嘴,心想,这男人不会是扮猪吃老虎吧……邀她过来用膳,在她面前装醉,等她没防备坦承了身分,他再表白心意……很行嘛!

她气着,可是心底又暖得发软,矛盾的情绪让她好半晌都说不出话,他也不催促,他已身处在无声的世界太久,不在意多待一会。

好半晌,她吐了一口气,才问:“看我扮女装,你不觉得古怪?”算了,她根本就气不起来,况且当初还是她不告而别,要论生气,也该是由他发火。

“我早知道你是姑娘家。”

“你怎么知道的?”她诧道。

她自问自己从走姿坐姿等等都非常讲究,从没有人怀疑过,怎么他早知道她的秘密了?

赫商辰难得的神色有些不自然,垂着眼,像是忏悔般道:“那日占有你时。”

常参傻愣愣的,脸蛋烧烫烫的。“你……那日是有意识的?”

“没有,我是醒后在床上瞧见一些……”

“一些什么?”她问着,却近乎贪恋,注视着他甚少出现的羞赧神情。

“那个……横竖我隐约有记忆,所以我便去寻你,后来瞧见你虎口上的伤口,便确认是与你……”

常参回想,好像还是她拿虎口的伤处给他瞧的,垂眼看着他的指点在自己虎口的伤痕上,她莫名地臊了起来。

在灯火摇曳之间,她的羞涩噙着让人难以抗拒的魔性,赫商辰光是注视,呼吸渐乱了起来。

许是察觉他眸底毫不遮掩的露骨情欲,常参赶忙从他身上爬起来,拉了拉衣服,随口找了话,问:“你……早发现我还活着?”

“不,我刚发现不久。”

“怎么发现的?”常参忍不住回头望去。

都过六年了,哪怕当年有留下任何线索,六年内足以消灭所有,怎可能这当头才发现?

“那年,去了乱葬岗想寻回你的屍首,遇见了和霖、成硕,他们说已早一步在狼嘴下抢下你的屍首,后来将你葬在灵业寺的后山。上个月狂风暴雨,一道落雷打在你的坟上,我去查看后发觉那具屍体并不是你。”

当初他没亲自验屍,才会拖到此时才发觉。

“如何得知?”她听孙澈说过,当初她跃入河底,他寻了一副和她身形非常接近且面目全非的屍首往上呈,再带着她离开京城。

“你的指。”他说着,轻握着她的手。“你的箭术非常了得,可以得知你花了极多功夫练箭术,而长年练箭术,勾弦的指就算带上扳指也会变形,可是棺里那具屍骨的指一看便知不曾习过箭术。”

常参哑然,不敢相信他心细到这种地步。

“当时能够偷天换日的有谁?唯有孙澈,然而他在你出事后两天便离京赴任,而且当初府里那位服侍你的丫鬟也跟着不见,我便想定是他带走你了。”当他在茶楼听见骚动时,让和霖出手相救,一回头瞧见她,他的心像是停止跳动,痛着却又喜悦着。

“所以,你根本就不是来查案的,你是专程来证实我是不是还活着?”

“查案不假,寻你亦是真。”

“你……你找我做什么呢?当初我……”

话未竟,她已经被温热的怀抱给箍紧。

“我想你,很想你……桃花开了,你却不回来。”

他异常沙哑的低喃声让常参霎时眼眶发热,张口却不知道能说什么。

他是不是傻得在桃花花开时站在围墙边等她?又傻傻地等了多久?

“我不知你为何扮男装,但我知道若非无奈,你不会如此,你不坦白,我不强逼,只求能守着你便好,可是你却在我眼前跃下……”他喃着,将她抱得愈紧,恨不得将她揉入体内,填补失去她后的那份惶恐空虚。

“我……”她一开口,嗓音就梗住了。“那时,我除了诈死没有其他办法,表哥愿意帮我,我更不能扯他后腿。”她除了跳下去真的没有第二条路走,总不能因为自己连累表哥也害惨他。

“我讨厌他。”他突道。

“咦,为什么?”

“你与他总是特别避嫌,你有事又总与他一起……你明知我的心意却还是离开我,不信我能保护你,选择与他一块。”他喃着,殷红的眼眸闪动着不退却的光。

“就算你喜欢他,已委身与他,我还是要带你走。”

常参正想着怎么跟他解释,听他说到这里,脱口道:“我没有喜欢他!”他的话吓出她一身鸡皮疙瘩了。

赫商辰放开她一些,哑声问:“不是吗?”

“不是!我怎么可能喜欢他?这话你也别跟我表哥说,他同样受不了!”误会她喜欢表哥,这真是天底下最可怕的事。

“可你不是他的妾?”

“不是,那是因为……”噢,真要解释的话,就得把孙靖的事也说清楚,可他们之间正混乱,实在没必要再添乱。“反正那只是权宜之计罢了。”

“我以为他是因为发现你失去清白,所以才会将你纳为妾。”

“不是,我跟他再清白不过,他只是为了给我一个身分,也是以防有人识破我诈死,所以把我纳入他的后院里,借此保护我罢了。”

“……他喜欢你?”

常参神色木然,深深叹了一口气,说她表哥喜欢她,这真是天底下最恶心的误会了!“不是,我跟表哥之间什么都没有,他只不过因为小时候意外发现我的女儿身,被迫当了共犯,所以一直很讨厌我,想避开我,以免被我连累而已!”

赫商辰注视着她,见她想不明白,也不点破,一个男人对一个姑娘若无半点情意,是绝不可能做到这种地步。

“所以,我可以喜欢你?”

常参瞠圆眼,被他这记直白重击,打得无力招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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