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儿对自己的认知,我还是有的。
我点了点头,苦笑着承认:“筝,你说怎么办?”
“转移目标吧。江恨晚,你驾驭不了他。”袁筝对我的未来并不看好,她扶住我的肩膀,“小晚,如果可以,尉迟凌,我让给你。”
我一下就笑了,因为这不像是袁筝口中说出的话。
她一向对男人和限量版包包势在必得,谁跟和她抢,那真是不要命了。
可是现在,她说要让给我。
“去你的。”我笑着摇了摇头,我看着她,眼神要多情真意切有多情真意切,“筝,我不会和你抢任何东西。从前不会,现在不会,将来更不会。”
我怀疑我可能是喝多了酒花了眼,那一刻,我看到她的眼神里闪烁着泪花,晶莹剔透的,更衬得她那张巴掌大的小脸特别特别的仙。
“我看得出来,他对你有意思。那种男人,轻易不会对女人动心的,可是他喜欢你。虽然我也不懂他喜欢你什么。江恨晚,你像男人婆似的,他怎么会喜欢你?”袁筝笑中带泪,特爷们地捶了捶我的肩。
我总能够从这个女人的数落和嘲讽里,感受到她有多爱我。
尉迟凌走出酒吧的时候,我们两个傻逼女人站在街头抱得像对拉拉,矫情那玩意儿其实在我们之间不怎么作兴,但这一刻还是想矫情那么一下下。
“你们怎么抱一块了?是冷吗?”像尉迟凌这样独来独往的人,是很难体会什么叫闺蜜的。
我和袁筝瞬间松开了,袁筝当着我的面,大大方方勾着尉迟凌的胳膊:“是啊,我们冷。阿凌,带我们去吃城东阿婆做的鱼皮馄饨好不好?好久没吃了。”
在金城城东一条破烂不堪的巷子里,有一位阿公和阿婆卖了数十年的馄饨,每天雷打不动从晚上十点卖到隔天早上六点,十几年风雨无阻,没有广告,没有照片,没有店面,只有一个馄饨摊和两张小桌。
可是我和袁筝,就钟爱那一份纯粹,和那一份十几年不变的味道。
那家馄饨摊是爸爸小时候爱带我去的,每一年冬天上完晚自习,他会骑着那辆吱吱呀呀的破自行车,带着我去那儿点上两碗,然后吃饱后,再冒着寒风带着我回家。后来爸爸去世后,袁筝每年冬天都会陪我去那里吃馄饨,每一次去,都是我们两喝多的时候。
每一年都会有冬天,每一年都会经历一段漫长的寒冷,但是只要熬过去,来年的春天一定会来的。这是爸爸说的最多的话,可是他依旧没有捱过十一年前的那个冬天,他走了,永远离我而去。
袁筝是懂我的,她知道我每一次喝多的时候都需要来一碗热辣辣、香喷喷的鱼皮馄饨。
“城东阿婆?”尉迟凌有些疑惑,“是不是城东小巷里的阿公阿婆?”
金城人,大半都知道阿公阿婆,数十年的坚持,把简简单单的馄饨摊变成了金城这座铜臭味很浓郁的城市难得的情怀。
“嗯,对。你也吃过吗?我和小晚每年冬天都会去吃,而且经常去。”袁筝笑着说。
“我吃过几次。阿婆做馄饨,阿公烧。阿婆喜欢念叨,阿公就默默听着。老两口挺有意思的。”尉迟凌说完,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我们说出发就出发了,尉迟凌开着车带着我们往城东而去,一路上,因为喝醉了酒,我和袁筝一直在唱歌,唱那首谢春花的《借我》:
借我十年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
借我说得出口的旦旦誓言
借我孤绝如初见
借我不惧碾压的鲜活
借我生猛与莽撞不问明天
……
我饱含着满腔的期待想尝一碗那记忆中的滋味。
可是,当我们到达那里的时候,却发现是完全与记忆中不同的另一番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