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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青萍之末(5)(2 / 2)

正是早饭时分,凛冬时节,老人穿的分外单薄,露在外面的手冻得通红,正从地上捡起柴火塞进土灶里,灶台上支着一口大铁锅,正冒着热气。

林厌慢慢走了过去,觉得嗓子眼有些发干:“那个……是刘志家吗?”

老人抬起头来,两个衣着光鲜亮丽,气度不凡的女人站在茅屋门口。

他愣了半晌,把人从头扫到脚,也没认出来是谁。

他家穷,一辈子出过最远的门就是镇上的集市,哪里见过这样的人物。

老人家磕磕绊绊的,半晌也只吐出了几个单音节:“啊……啊啊……”

林厌微皱起眉头,观察着他的动作表情:“原来是个哑……”

宋余杭拉了她一把:“您好,我们是刘志公司的,年关将近,他事情多走不开,托我们来看看您。”

老人这才好似回过神来,目光又落到了她们手里拎着的东西上,突然把柴火一扔,黝黑的脸上浮出一抹喜悦,一瘸一拐往屋里走去,嘴里啊啊声不断。

宋余杭掀开帘子,跟着人进去。

屋里谷物发了霉的味道和长期卧床病人的体味交织在一起,有些刺鼻,里面并没有比外面暖和多少,几乎没什么家具,四处漏风的门窗,不少是拿报纸糊上的,头顶上亮着一盏昏黄的灯泡,结满了蜘蛛网。

老妇人窝在床上,闷咳了几声,声音是掩不住的喜悦。

“刘……刘志回来啦?”

先头烧火的那位老人站在床边,嘴里振振有词,手也忙不迭笔划着。

妇人看懂了,将目光挪向她们,那狂喜沉淀下来,多了一丝失落,不过眼神是温暖和善的,又有些农村人的朴实和羞缅。

“坐,坐,你看看这屋里乱的,刘志托人回来也不提前打声招呼……”

林厌看得出来,她想坐起来,可是埋在被子下面的腿是那样软弱无力,甚至都撑不起个形状。

“你的腿……”

妇人笑笑,头发白了一半,脸也不怎么干净,手上还有几道冻疮,那褥子也是薄得可怜。

“嗐,刘志没跟你说吗?早些年他还没出去打工的时候,上山砍柴摔断的。”

妇人倒是比她乐观,热情地招呼她们。

“坐,快坐,老头,给倒杯水。”

老人从外面烧开的铁锅里舀了一瓢水倒进搪瓷杯子里,颤颤巍巍端了过来,又拿袖子抹了抹屋里仅有的一张长凳,眼巴巴地看着她们,示意她们坐。

宋余杭把水接过来放在了桌子上,那杯子里外都不怎么干净,也不知道用了多久了,但却是这屋里能看得上的日用品之一。

林厌和刘志认识的时间不长,立场又不同,哪里会聊起这些。

此行不过是想来替他看看他的父母。

“坐就不坐了,我们一会就走了。”林厌谢绝了对方的好意,又想起他还有个妹妹,于是环视了一圈屋内。

“他妹妹呢?”

说到这里,妇人眼眶一热,泪就滚了下来:“前些年得了一场病,去了。”

老头也站在旁边唉声叹气地掐着眼睛。

林厌来之前已经做好了他们很穷很惨的准备,却没想到会这么穷这么惨。

两位老人,一个瘫痪,一个哑巴,还有一个女儿,竟然也意外身亡了。

林厌觉得自己开口说话都有些艰难:“你们……告诉他了吗?”

妇人摇头,拿手抹着眼泪:“没有,他在外面一个人打工,已经那么辛苦了,这事我们也就没跟他说,况且……”

老人略微停顿了一下,似有些伤感:“也联系不到他,每个月他都会准时寄钱到镇上的邮局里,他爸再去拿,我们也想着给他寄些东西,或者写封信,又不认字。”

刀尖上讨生活,有太多的身不由己,不和家人联络,才是对他们最大的保护。

林厌忽地想起二人最后一次谈话。

她盯着窗户外面逐渐亮起的天光问他。

“你有什么特别想回去的地方吗?”

少年人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有,想回家了。”

他的家人,他年迈的父母,还在牵挂着他,可他再也回不来了,娶不到媳妇了。

林厌敛下眸子,掩去了眼底一闪而过的水光。

宋余杭把手放上了她的肩头。

林厌回头看她,勉强打起精神笑了笑,不让二位老人看出端倪。

宋余杭把带的东西拿过去,又摘下了背包往外掏:“四套保暖衣、一床电热毯、两箱牛奶、一些水果、面包、副食、营养品……”

这已经是两个人能拿上来的最大限度了。

林厌也翻着自己的钱包:“这些钱也给你们。”

二位老人看的眼花缭乱,几次张嘴都没找到合适的时机打断,见林厌开始往外掏钱,妇人急了,从床上坐起来拉住她手腕。

“使不得使不得,你们来我们已经很感激了,钱万万不能收不能收。”

旁边的老人也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一个劲儿啊啊着。

林厌手里还捏着红票子,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搁她以前的脾气,钱一扔就走了,可是对着这一家人,她忍心,刘志能忍心吗?

宋余杭走过来把她手里的钱抽走,端端正正叠好,塞进了老人的衣兜里。

“拿着吧,这钱不是我们给你,是刘志给你们的,这是他的工资,年终奖。”

她再三强调,二人老人才勉为其难收下。

妇人看着她们,又想到那钱,那个数目比他从前寄回来的多了太多太多。

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一丝不好的预感。

“他……他咋不回来……要你们来?”

林厌一生从不撒谎,这是头一次,看着二老黝黑的面颊和通红的双眼,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他……他工作很卖力……干的很好……厂里离不开他……”

妇人听到这里,脸上浮出了一抹欣慰。

“不错,也算是出息了,你告诉他,好好干,别急着回来,家里啥都不缺。”

言谈间,老人煮在锅里的吃食好了,不过几筷子面,都断成一截一截的,用铜碗装了起来送到她们面前要她们吃。

碗里没什么油水,漂着寥寥无几的咸菜。

东西既然已经带到,林厌便准备离开了,她从钱包里又抽出一张照片搁在了床上。

“饭我们就不吃了,该走了,这张照片,还给你们。”

那是刘志出发前带走的唯一一张全家福,现在终于物归原主了。

妇人轻轻抚摸着孩子的脸,又翻来覆去看了又看。

那照片背面写着他的家庭住址,与小小的心愿:回家。

没有落款,也就没有归期。

宋林二人一出茅屋,林厌就忍不住了,微微弯起唇,拼命向上看,还是哭了出来。

宋余杭揽过她的肩头,一只手替她揩着眼泪。

她们走出不远,身后有动静。

老人一瘸一拐追了上来,把一包鞋垫塞进林厌手里,神色有些焦急,比划着手势。

林厌微怔,垂眸看去,那塑料袋包着的鞋垫手工精美,针脚细密,摸起来又厚又暖和。

“这是……”

老人见她收下,脸上浮出笑意,虽然又臭又穷又脏,穿着丝毫不体面,但是每个皱纹里都溢出了真心实意的感激。

他复又转身,一瘸一拐地消失在了山林里。

回江城市的路上,林厌一直沉默不语。

宋余杭在开车,腾出一只手来握住了她的手:“要结婚了,开心点。”

林厌回过神来,苦笑了一下:“嗯。”

还好有她,还好要结婚了,一切尘埃落定,从今往后的每一天,都是新的人生。

林厌偏头望向了车窗外,霓虹闪烁,车水马龙,她仿佛看见了刘志站在灯火中央,含笑冲她挥手再见。

她微微扬起唇,也笑了一下,阖上了车窗。

回到江城市第二天便准备出发前往温哥华了,两个人连夜收拾东西,林厌趁着宋余杭不注意,又往行李箱里塞了个小盒子,等人转过身来她立马阖上了行囊。

宋余杭:“我再检查下,看还有没有遗漏的。”

林厌拉着她往卧室走:“没了没了,好累,明天一大早就出发,快睡觉吧。”

“哎……”宋余杭往后看着,总觉得她有什么在瞒着自己。

林厌把人推进房间里,踮脚吻上她的唇:“闭嘴。”

***

二月份的温哥华雪还未融化,一下车冷风夹杂着雪粒子扑面而来。林厌裹紧了羽绒服,脚踩在冻土上跺了跺,呼出的热气都变成了白烟。

宋余杭解下自己的围巾系在了她脖子上,拉过她手里的行李,回转身来打开了后车门。

小唯率先蹦了下来:“哇,雪!好大的雪!”

季景行也扶着宋妈妈走了出来:“妈,我们到了。”

酒店工作人员前来迎接,一行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里走。

小唯不时抓起路边的雪玩,一不留神就扬了林厌满身,雪粒子滑落进脖颈里。

林厌打了个寒噤,手套一摘也不甘示弱:“好你个小唯,给我等着!”

两个人闹成一团,小唯往季景行身后躲着,林厌一个雪球砸过去。

季景行脸都绿了,怒气冲天:“林厌,季唯一,你们有完没完!”

林厌摊手:“哎,这可不怪我啊,是你自己要杵在那儿的。”

虽说二人早已和解,但她从不会放过在这种小事上气季景行的机会。

说来也奇怪,季景行为人处世温和淡然,唯独跟林厌过不去。

此时行李箱往旁边一放,袖子一挽:“小唯,给我上!”

宋余杭在前台办入住手续,回头一看,庭院里已经闹成了一团。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唇角浮起一丝笑意:“喂,快点进来,我们去吃晚餐啦。”

一行人吃完晚餐,战斗的场合又从雪地转移到了温泉里,最后就连宋余杭都被迫加入了战局,四处躲着迎面泼来的水花。

宋母年龄大了,泡久了容易头晕,早早上岸,裹着一床薄毯,手里拿着个小孩子拍手的那种玩具,摇旗呐喊。

“快,快,那边,小唯,厌厌,她跑那边去了!”

宋余杭刚从水底冒出头来,就被泼了个正着:“妈,你究竟是哪边的,呸……呸呸呸!”

直玩到精疲力尽,林厌才打着呵欠跟着她回房间睡觉。

一进房门,宋余杭就把人抱了起来,林厌搂着她脖子,被人放进了浴缸里。

洗漱完毕后,她已是呵欠连天,困的眼都睁不开,迷迷糊糊地又被人抱到了床上。

宋余杭扯过被子把人裹住,埋怨:“还在倒时差,让你早点休息你非要玩。”

林厌长睫上下翕动,刚洗完澡不仅肌肤白里透红,眼底也隐约闪烁着水光。

她挠着手:“痒。”

宋余杭扒开被子一看,白皙的肌肤上红了一大片,估计是玩雪冻红的。

警官骂骂咧咧地去给她找药:“你什么时候能给我省点心,嗯?”

林厌把脸埋进她怀里:“呜……”

这女人耍起威风来有一套,撒起娇来更有一套。

宋余杭哭笑不得,替她涂好药膏之后拿湿巾擦了擦手,关掉了台灯,缩进被窝里,把人抱住,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

“睡吧,晚安。”

***

倒了一天时差后,两个人便来到了市政厅递交结婚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后很快盖上了红戳,并要求她们于90天内完成结婚仪式。

宋林回到酒店后和宋母翻了半天的黄历,终于定好了一个良辰吉日。

一周后。

两个人起了个大早,一起走进了市政厅里,主婚人是卑诗省政府的工作人员,已经在等着她们了。

蓝眼睛白头发的外国法官,看着二位新人并肩走了进来。

今天的温哥华难得放晴,市政厅有些年成了,建筑风格偏向教堂式,屋檐上堆着白雪,阳光透过各色菱窗洒在了她们身上。

林厌穿着一袭白色燕尾服西装,长身玉立,身材纤细又修长,头发盘得整整齐齐,脸上略有一丝娇俏的笑意,挽着她的手臂。

宋余杭同款黑色西装,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领带是林厌今早亲手给她打上去的,她本来就高,西装裤穿得笔直,踩着皮鞋,愈发显得整个人端庄周正,英姿飒爽。

那挽着林厌的手略有一丝激动的颤抖,宋余杭偏头看向她,四目相对。

彼此都有些按捺不住的喜悦。

短短几十步的红毯,那些往事历历在目,从对彼此一无所知到针锋相对,再到相守相知,等真的站到了主婚人面前的时候。

林厌眼眶微湿。

宋余杭也是如此。

法官的声音庄严而肃穆:“wearegatheredheretodayinthesightofgod,andinthefaatriny。”

(今天,我们在上帝的注视下聚集在此,并且在这群人面前,来见证宋余杭和林厌的神圣婚姻。)

法官翻开了圣经,念着唱词,旁边观众席上的宋母已眼含热泪,用手捂住了嘴巴。

“songyuhangdoyoutakelinyanforyourife,tolivetogetheraftergod'sordinanatrinywillyoulove,honor,fort,andcherishherfrthisdayforward,forsakingallothers,

(你愿意在这个神圣的婚礼上,接受林厌作为你合法的妻子,一起生活在上帝的指引下吗?你愿意从今往后,爱着她,尊敬她,安慰她,关爱她并且在你们的有生之年不另作他想,忠诚对待她吗?)

宋余杭看着她的眼睛,毫不犹豫地道:“我愿意。”

轮到问林厌的时候,她却稍稍愣了一下,法官在看着她,宋母和季景行也在看着她,宋余杭则有些紧张,舔了舔下唇。

林厌唇角一弯,脸色微红:“我愿意。”

主婚人欣慰地合上了圣经。

按道理,这个时候应该由她们当面填写婚姻登记表,法官宣布正式结为夫妻,宋余杭便可以亲吻她的妻子了。

可是谁都没有说话。

林厌突然单膝跪了下来,从西装外套里掏出戒指盒,打开递到了她眼前。

她的眼眸亮晶晶的:“虽然我以前说着不想结婚,不想和任何人产生情感上的羁绊。”

“可是看见你为我挡刀、为我孤身犯险、为了我们的婚礼劳心劳力,以及此刻看见你穿上礼服站在这里,我突然觉得,结婚好像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她扬眉看向她,唇畔笑意不减。

“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要送你钻戒。”

“宋余杭,嫁给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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